7月14日,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阳山县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签订重组协议。全省新华书店改革重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世华、集团公司董事长肖开林、党委书记洪文香;阳山县副县长刘志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炽明等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阳山县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其持有的阳山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55%的股权,认购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重组后,集团公司取代阳山县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成为阳山新华书店的控股股东,阳山新华书店更名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阳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杨世华主任、廖玉英副局长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签约仪式结束后,根据集团管控要求,集团公司各职能组负责人分别与阳山公司相关负责人就人力资源、资产财务、连锁业务、信息系统对接进行了商讨。